2014年4月29日 星期二

是什麼使好人變成壞人

70年代操作著名的「史丹佛監獄實驗」的Philip Zimbardo在TED上的演講

(本文刊登在2014/04/30蘋果日報即時論壇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forum/20140430/389070/ )


  為什麼我們不能讓權力者肆意妄為,即使他們的目的無比正當?

2014年4月25日 星期五

林義雄的絕食

林義雄的「溫柔力量」是種強大的政治力,
也是轉型正義未竟的台灣需面對的「聖人光環」

為了反核(四),林義雄在他的母親及孩子被謀殺之處-義光教會,進行了絕食行動,引起政壇的風浪。讓蘇貞昌淚灑鏡頭前,也讓馬英九與國民黨改變擁核的政策,短短三天內就提出了妥協政策。

2014年4月15日 星期二

關於暴力




憲政與法治的本質就是人民得以對抗政府公權力的侵犯;民主也就在這衝突與妥協的過程之中形成。

你想要大家永遠都是和平、理性、鼓掌通過,那也許你嚮往的不是民主,專制國家大家都很理性,很喜歡鼓掌,永遠不會看到議會打架。在民主國家中,「法制」是用來箝制公權利的侵害的。我們約定了「政府」這樣危險的存在能使用公權力來維持我們的社會秩序,然後用法制來規範它能做的事情與不能做的事情。

關於中壢事件

1977年中壢事件,促使中國國民黨改善了提名候選人的機制,是戒嚴時期的重要黨外抗爭事件。



2014年4月13日 星期日

中正一事件(回覆沈老師文章)


記錄一下,在FB上回覆沈老師狀態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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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heng Yao Li 我覺得老師講的有道理。權力的確是令人腐化,製造出社運英雄也的確是一件需要讓人警惕的事情。但是要擔心社運英雄前,目前台上的權力者的腐化才是應該先檢討的事情。我們用來箝制權力的體制一再受到挑戰,才讓人民開始朝向反體制的方向前進。運動只是製造movement,我支持要回到穩定最後當然還是要回到體制內去。

Jheng Yao Li 老師上面那篇大法官解釋文我當然看過了,它是在講原有的申請制是侵害人民集會遊行權益的,也就是說在不影響人民集會遊行權的前提下,政府才得以作一些事情來維持遊行的社會秩序。這也是為什麼方仰寧宣言禁止公投盟申請遊行很荒謬,因為根本沒有法條讓他有這個審查權,而且這個決定根本就大大侵犯線法規定的人民基本權利。(因為我覺得你都亂來,所以你以後都不能集會遊行!)

Fang Shen 講到重點"遭到永久禁止"這句話是無法例可循的,但不是沒管道訴訟,所以不能因為這樣就合理化所有的聚眾警局逼退(有公務人員懲戒法)、公然恐嚇(暗殺)....等失控的行為。我們這個社會對默默付出的無名英雄肯定的太少,批判的太多了。說別人很容易,自己能不能做到就又是另一回事了!

Jheng Yao Li 老師比較是放在個人層次在看這件事情,我比較是放在民主政治的層次在看,角度不同理解也不同。例如今天突然有個警察打我頭,我問他你為什麼打我頭,他回我阿不然去告我阿。我當然會告他,但我也會生氣的找我的朋友去警局理論,要求警察道歉。這兩件事情不是互斥的,而後者的行為也會促成社會去注意這件事情,進而達到監督公權力依法行政的目的。這是民主社會為什麼人民要有集會遊行權力的原因,不然不是什麼都按照法律走就好了嗎,為什麼還要遊行?

回到個人層次,警察當然非常辛苦,但畢竟選擇這個職業就有需付出的成本,他擁有持槍權力的同時,權力的使用本來就應該要被多方限制跟檢討。這也是民主國家的常態。批判的對象不是在個人,而是他的位子與背後的權力。

另外這次出來當「主謀」那位洪崇晏,甚至上街頭推動過警察工會、保障警察勞動權益。我想他對於這些默默付出的無名英雄的關心,是比你我還要多的。只是就像上一段所說的,批判的不是在個人,而是在位子與公權力。

另外那個公然恐嚇要暗殺的話,其實是媒體斷章取義的,他意思不是說方仰寧不聽我的我就要暗殺你。當然,要去檢討個人在運動中多不理性、多激動也是可以,但是個人的問題才應該留給法律去解決,對於玩法、違法的政府權力應該才是我們更要關注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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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可以理解為什麼很多長輩會批評社會運動。對他們而言,民主猶如空氣般好像與生俱來,政府公權力對他們而言不是威脅而是可以使多數人蒙利的正義。

也許這是他們對於社會亂象長期的厭倦感而產生的反應,但我始終認為,一個沒有「亂象」的社會必然是虛偽、受壓迫而且不公正的。沒有亂象只是種假象。

對我(體內的經濟學家走狗魂)來說,政府的「作為」產生的結果不一定比「不作為」好到哪裡去。所以,應該拿批評政府「不作為」100倍的力氣去檢視政府的「作為」,才是正軌。




為什麼要抗議方仰寧

「勇者無懼」這句話,用在本應依法行政的警察身上,是十分不適當的。
不應懼的是歹徒,應懼的是法律。



雖然我在加班,不過還是想整理一下昨天晚上講的事情。


昨天有朋友問我,警察執勤有什麼問題,犯法的人、擾亂社會秩序的人不是本來就應該被抓起來嗎?那為什麼方仰寧下令不讓公投盟集會會被批評?為什麼要支持「妨礙交通」的包圍中正一行動?

我認為,警察執勤沒有問題,有問題的是手段,以及權力者不顧後果的「作為」。

公權力的執行本來就應該要充滿限制、應該要用的很麻煩。前陣子有個酒駕的人被警察臨檢時跑掉,結果警察追他追到他自家停車場開他單,最後被法院判決開單無效。為什麼誰是誰非這麼明顯的狀況,法院還是判警方敗訴?因為警察開單告發不得在私人土地執行,這樣的公權力執行是沒有程序正義的。就是需要這麼麻煩、就是需要充滿程序。因為不這麼作的話,警察們就有可能變成權力者的鷹犬。

所以先不論方仰寧是聽誰的命令禁止公投盟申請集會,警方的問題在哪?在於所謂「警政高層」的人治。尤其在這種舊集遊法內容剛被宣告違憲、新集遊法又尚未出現的時候,雖然舊法仍未廢止,但公權力本來就應該去避免使用這樣有爭議的法條去「作為」。請記住,「不作為」也是一種「作為」,而且大部分時候政府的「不作為」是好過「作為」的。

所以為什麼方仰寧會遭受質疑?因為他在這一次整個運動過程中,展現了不只一次的「為達上級指示目標不擇手段」的作為。遇到爭議的法條援引,他不顧質疑而堅持上意,自然成為標靶,甚至說出「事後有違法再接受處罰」的話。

如果你不能接受警察有權先開你兩槍再跟你道歉並「接受法律制裁」的話,你為什麼可以容忍這件事情?

一時的交通癱瘓、政府機制停止的確是造成損失。但是公權力的「作為」造成的影響是更深遠巨大的。在看得到的損失與看不到的損失之間,我選擇支持還能掌握的前者,也不願背負後者未知的風險。

這是我對民主國家「法治」的認識。從來都是有「民主」才有「法治」,沒有「法治」出現「民主」的。台灣也是一樣。



2014年4月12日 星期六

「無限期支持」

台灣上一個被無限期支持的人,是誰呢?
陳水扁?蔣經國?還是蔣中正?


無論是無限期支持誰,都是一個低能又反民主的概念。
當然,無限期支持方仰寧也是一樣。


警察執勤辛苦,你要跟他表達感謝是很好啦。可是看完這專頁述求,除了「不管方仰寧做什麼,我們都熱烈支持」、「不管暴民做什麼,我們都激烈反對」之外,到底有什麼道理?

講守法?全世界最應該依法行政、最應該避免人治的就是軍警機關。守法的警察才是人民的保姆,不然就只是領牌的流氓。現在一群警政長官的壓力與命令搞的基層員警成為流氓,還一堆人在不問理由的支持?

沒有人不想要穩定平靜的社會 ,誰無聊會想去衝撞體制?但是穩定平靜不是生來就有的,也絕對不是靠警察才有的。不搞清楚訴求就「無條件支持」某種公權力,根本就是莫名其妙的奴性。





2014年4月11日 星期五

永遠都不要相信公權力

方仰寧道歉,並無奈為什麼聚集的群眾不相信他。
我想當年的警總應該也很無奈,為什麼黨外人士都不相信他也是為了中(華民)國好。



「為什麼你們不相信我?」這句話,不只是方仰寧想講,我想馬英九江宜樺大概心中都有這樣的疑問吧。

問題就出在方仰寧不是方仰寧,他是警察局的分局長,他代表的是公權力。就跟我們在質疑馬英九的時候,他不是馬英九、而是總統一樣。吳敦義講一堆白賊,大家可以當話題笑笑,不會有人去他家路過,因為他發言時就只是吳敦義,憲法上副總統也沒啥實權;但馬英九或方仰寧以總統或分局長說的話作的事會變成公權力的展現,公權力本質就是暴力,用在好的地方當然是能維持社會秩序保護人民,但亂用的時候是比一般人的暴力還要恐怖數百倍的。

所以「為什麼我們需要不相信你」?因為我們不能相信隨時拿著危險的公權力的「你」的任何話,我們只能相信「你」與我們簽定的法律。當你不依照約定,只聽從人治,把槍口轉向我們的時候,就別再疑惑為什麼自己不被相信了。你放下槍時只是人民,但你手上拿著槍,這就是原罪。



2014年4月5日 星期六

政治學生的無力


轉貼王宏恩學長的精闢好文。

Austin Wang
其實包括我本人在內,許多政治系朋友對於這次重大的政治事件都表態得進退失據,努力翻書翻筆記、回憶上課內容,都不知道怎麼解釋、更別說提供未來建議走向。我們不是政治系嗎?不是處理眾人之事嗎?
重點在於,我們所學的民主理論、憲政理論,多源自於已民主鞏固的承平國家。我們急著套用西方理論來想當然爾的進行道德判斷,卻不曾深入探究我國制憲的過程(制憲時台灣在哪?修憲代表選舉又是個什麼光景?修憲過程是怎麼談的?)、前幾次民主選舉及憲政機關經互動而成的慣例的影響(立法院那堆慣例是哪來的?黨團協商的效力又是啥?)。

在西方國家理論中,
鮮少處理"假如有公民想錢賺飽後移民跑走"的處理方式、
顯少討論殖民主義下及全球化下公民逃進或逃出的國家權利義務、
選舉工程也沒未充份考慮過假如多黨治裡其中一黨是想投敵或想放棄民主該怎麼辦的(內閣制能處理嗎?大概不能)、
也無力處理分離主義者及獨立公投的過程(誰投?誰辦?為何可投?)大部份仍停在叛國抓去槍斃的階段、
沒考慮過"假如有一國想用額外經濟資源把鄰國政府買下來"該怎麼辦、
選舉式威權的研究還在資料收集階段、沒考慮過"有單獨大黨黨產比爾蓋天"怎麼辦、
一開始立憲會議到底該怎麼立(怎麼投票?怎麼取得代表?誰代表?)、
更別提無國(力)管控的跨國資本對政府政策的影響,以及政府對應產生的循租問題。
但事實上,上面許多實證都輕易推翻了許多想當然爾民主理論的假設根據。

到最後,就變成直覺的『反正不照我學過的那種穩定西方民主運作,就是因為人民缺乏民主素養是一群暴民啦(指)』而事實上所謂的歐美想當然爾在當時也是辯證互動的過程,例如英國國王失去徵稅權是因為連續兩位國王被暴民趕下台。

這並不是民主理論的問題,而是忽略了國家興亡之際的重要政治學知識。從學術來看,政治科學在這些地方都還有非常大的發展空間,而這也是所謂的科學本土化的過程。政治科學還有非常多東西可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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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學長這篇文之後,我去看了一下中天/中時/TVBS/聯合報,主要是看社論的部分,想了解一下反對運動方是怎麼想的。看完只有種深深的無力。過去我總是冀望自己念了政治系就應該要有轉換立場試著理解正反方思考模式的能力,但這次是第一次讓我這樣的嘗試失敗。

我甚至想像了下面的假設情況:2007年陳水扁下台前,他突然宣布修憲、台獨。他利用民進黨在立院的絕對優勢,利用一切如同這次國民黨使用的小手段略去程序,試圖直接交付公民投票。雖然民調顯示支持台獨的人是高於五成的,但有一群希望維持現狀/終極統一的人開始抗議,最後佔領立院,要求政府撤回、立院不得通過修憲公投案。這樣的情況我會不會上街頭上立法院抗議?我想我還是會。我願意拋下意識型態捍衛少數發聲的權力。我一直以為這是民主社會的ABC。

對於政治議題的思考,我所學的政治學在這一次事件反而成為了我思考反方立場的侷限。我不能理解為什麼民主法治不是這些人的最高價值,我無法接受反方拿著自己定義的「民主法治」牌子來攻擊運動;我看到這次運動刺激了從1945年台灣光復以來的一切政治上的不正義的爆發,我感嘆過去一直自傲的認為台灣的民主化相對和平沒有太大震盪、今天才發現也因為這樣很多人根本不了解民主的責任與代價。

一直感到很無力,雖然已經在現實生活中盡量不要提到相關議題、不要接收他人訊息了,但畢竟還是影響到生活了。站在對方的人想的是「我不需要民主,我有錢賺就好」、「中國式的民主很好阿,穩定又沒人抗議,犧牲的反正是少數」,我真的沒有學過要怎麼面對這些人。即使說服自己只是意識型態的不同,但這他們的終極價值已經讓他們深信1+1=3了,即使我知道他們會這樣想只是因為他們太需要3這個答案來建構自己的意識形態了,但我還是無法接受。

回到自己。自己能做些什麼其實也很茫然。上班時間偶爾打打文章、下班時間有空去看看之外。我不知道怎麼去解決這樣的焦慮與矛盾、怎麼樣可以增加影響力。現在只有看到黃國昌老師的發言或新聞才會有一絲欣慰。我想變成那樣的人。


2014年4月1日 星期二

立法院愚人節慶祝活動

這年頭,反正政府也沒啥功用,請罪犯來罵罪犯、流氓來罵流氓好像是最有效率的方式了。


「白狼」張安樂今天號召兩千人進攻立法院,現場來了百餘人,他帶領大家大喊「民進黨是貪污黨」的口號,讓現場人感到干我屁事。他在現場發表談話時,不斷遭到民眾嗆聲,氣著他停下來與立委、民眾對嗆,他一度嗆到無言後,突然開口用台語爆粗口:「你們都是中國人幹出來的。」另外他還說「你們不配作中國人!」引起現場歡呼,直呼幸好幸好。

另外張大哥還呼籲警察「以法治暴」,要警察「快點把違法的人抓起來」,要學生「遵守法律」。現場民眾歪頭,想說張大哥是在自婊嗎?


該怎麼理解這位黑道大哥的話呢?

1. 張大哥其實在反串,是要顯露這群人有多低能。
2. 我們要不以人廢言,不能因為張大哥是黑道就覺得他說話沒有道理。現場民眾本來就都被民進黨操控啦!大家都是中國人啦!
3. (看一下日期)嗯,今天是4月1號愚人節,張大哥真應景。



「沉默的大眾」在想什麼


我們造了神,才發現他們只是神棍:台灣政治崩壞的5大病灶
學與業研究型作家 謝宇程 2014/03/31


我的FaceBook上,一些反反服貿的「沉默的大眾」在狂轉這篇文。
他文中以一個(塑造的好像很聰明、很有自己想法的)年輕人對反服貿事件的看法,來帶出他自己對整個運動的反思。

我是『台灣一般人』,沒什麼人比我更一般了。他們的抗議就我看來,不是幫助我這種『台灣一般人』,只是幫助他們自己。我很希望他們,在自以為代表、保護『台灣一般人』的時候,可以把我扣掉。
他們當然可以去抗議,我管不著。就像我去喝酒把妹,他們也管不著一樣。但是,他們去抗議,我一點都不覺得有什麼了不起,就和我喝酒把妹一樣,都沒資格自以為是英雄、是慈善。
從經濟來說吧。大部分的人都說,雖然有更多就業機會,工資也會提升,但是服貿後會貧富差距拉大,所以要幫我們『台灣一般人』上街頭擋服貿。但說真的,我覺得自己現在夠窮了,如果服貿後多一些錢,實在沒什麼不好。即使貧富差距拉大,不好意思,我覺得現在已經很大了,帝寶一坪多少錢?兩百萬?如果它變四百萬,對我有什麼差?一樣是買不起。
我知道他們抗議的主要訴求是政治,是自由。那我們就來談政治機會和言論自由。不過,誰的政治機會和言論自由?
李到陳到馬,都從英雄變惡魔?
先說言論自由,現在台灣言論很自由了,這麼自由的環境下,我們得到什麼呢?台灣本土電視台有好幾打,好自由,但最終還是被無腦的蠢節目壟斷。你說我們現在能抗議、能批評政府,很重要;但是,抗議、批評了這麼多年,政府變得很好了嗎?
你說政黨競爭和選舉很重要,但每一個總統都是我們自己選的,你看看,你不是討厭李登輝更多於蔣經國、憎惡陳水扁更多於李登輝,現在又仇視馬英九多於陳水扁?每一個立法委員,都是我們自己選的,我們看到他們有事沒事不議事只鬧事,我們現在看不過去就把他們趕出議事廳,由我們自己來鬧事。
在我看來,我,這個收入不多,工作普通,頭銜不高,沒有家世,沒有好學歷,也不會演講、不會寫作文的人看來,這些都和我沒什麼關係。
即使能選舉,被選上的不會是我,不是像我這樣的人。我們選總統,一開始以為他多好,後來總發現他是爛的;每次選立委,我們一開始知道他很爛,後來總發現他還能比我想得更爛。我們也知道,總統、政黨、立委,無論怎麼選,他們背後都是財團、營造商、甚至還有中國——無論服貿通不通過。
追根究柢,這個學運爭取的政治自由,始終不是我的自由。我的言論,在台灣不會被禁,在大陸也不會被禁。因為關於政治,我本來就沒什麼言論。但我的言論,在台灣不會被受重視,在大陸也不會被重視。因為這個社會,也不關心我的言論。無論選舉或是不選舉,有機會當選的,對於政治人物有真正影響力的不會是我,或是我這樣的『台灣一般人』。」

這段文字在說什麼呢?讓我來翻譯一下:

我是一般人,我是沉默的大眾,你們亂成這樣不要想代表我。

你們在亂什麼我不想懂,不要來跟我說。但是即使我不懂,我卻覺得你們很煩,並且斷定你們是白癡在作一些自以為是的事情。

這個世界就是這樣無奈啦,民主生來就有、言論自由已經很夠(反正也不會有人不準我在fb上發文),你們爭來的東西我也不懂,反正我也有一份。就像我還是覺得戒嚴時期超棒超安穩,那些黨外份子都是暴民一樣。

你們慢慢吵,我有覺得你們很白癡的自由,雖然我說不出為什麼。



這種拒絕理解的「沉默一般人」其實很多。但我想會出來告訴大家他是「沉默大眾」、「不想懂」的人,其實也只是用「不想懂」來抵抗別人檢視自己心中的答案的正確度而已,因為發現答案說不出個所以然,講道理只會被人打臉,卻又幻想自己是「沉默的大眾」,只好拼命的轉貼這種文章告訴大家自己有多無奈。

比較矛盾的是這些看起來很愛講競爭力的人,遇到政治場域卻又都成為了失敗主義者。任何政治上的競逐,在他們眼中都成為混亂的根源、「藍綠都爛」的證據。只能說戒嚴前這種排斥政治的教育真的很成功,甚至到現在都還殘留著。

我對於沒有一個機制可以讓想選擇回到沒有民主卻(表面上)超級安穩平靜的人回去感到惋惜。那的確是一個讓人可以無知地過生活的很好的地方。